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高青县丰源水务有限公司业务流程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22-52571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高青县丰源水务有限公司业务流程

发布日期:2022-07-29
  • 字号:
  • |
  • 打印

一、更名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房产证、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营业所  

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      C区   

办理电话:

营业所:6970618

报装电话:6983706  

备注:

1.申请个人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必须事先结清欠费。

3.填写《更名过户表》,单位用户双方需携带公章

4.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5.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过户

过户业务是指用户因用水方主体发生改变,向供水企业申请变更用水户名称的业务。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

办理地点: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营业所

高青行政服务中心          C区

办理电话:

营业所:6970618

报装电话:6983706       

 备注:

1.申请个人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必须事先结清欠费。

3.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4.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三、普通用户给水工程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房产证)

办理地点:  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    C区 

办理电话:  6983706    18553328238

办理流程:   

1.用户申请:计0.5个工作日,客户新建业务、迁移业务、改建业务(含分表、合表、改表)、临时用水业务、临时用水转正式用水业务

2.制定方案:计0.5个工作日,组织技术人员实地勘察现场,制定方案

3.验收通水:2个工作日,立户建档,通水。  

用水报装时限为3个工作日

备注:
  1.个人用户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单位用户需具备法人资格。 

2.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淄博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3.用户可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立即装表通水。

四、调整设计供水能力

增加设计供水能力:

(1)用户根据增加的设计供水能力缴纳供水设施配套费。

(2)设计供水能力情况说明书及调整更改相关单位说明书(修改单位盖章)

办理地点: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科

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     C区

办理电话:

工程科:6968668       报装电话:6983706   18553328238

 备注:

1. 个人用户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单位用户需具备法人资格,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2. 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3. 缴费标准按淄政办【201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销户、报停、改变用水性质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身份证等)

改变用水性质:

(1)低水价用水性质变更为高水价用水性质,窗口当场办结。

(2)高水价用水性质变更为低水价用水性质,由抄表员到现场确认后生效,不影响用户当月费用变更。

销户、报停:

(1)用户缴清所有费用后办结。

(2)公司2个工作日内进行拆表工作。

办理地点: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营业所

办理电话:6970818

备注:

1.申请个人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必须事先结清欠费。

3.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4.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六、小区配套用户开户

需提供资料:

客户报装业务申请表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身份证)

办理地点:

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电话:

6983706     

备注:

1.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需与本公司市政管网连接的自建消防系统、自建二次供水系统、自建楼前管及楼内给水系统必须到公司报备。未报备或未经本公司验收的,不允许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

3.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4.缴费标准按淄政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申请报装的方式

1、线上申请:

(1)关注微信“青源水务集团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内,点击我的水务-报装申请-业务办理即可办理报装业务。

 

2、线下申请:高青县高苑路7号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33-698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