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丰源水务有限公司业务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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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4932139946/2022-525711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水利局 |
一、更名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房产证、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营业所
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 C区
办理电话:
营业所:6970618
报装电话:6983706
备注:
1.申请个人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必须事先结清欠费。
3.填写《更名过户表》,单位用户双方需携带公章
4.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5.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过户
过户业务是指用户因用水方主体发生改变,向供水企业申请变更用水户名称的业务。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
办理地点: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营业所
高青行政服务中心 C区
办理电话:
营业所:6970618
报装电话:6983706
备注:
1.申请个人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必须事先结清欠费。
3.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4.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三、普通用户给水工程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房产证)
办理地点: 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 C区
办理电话: 6983706 18553328238
办理流程:
1.用户申请:计0.5个工作日,客户新建业务、迁移业务、改建业务(含分表、合表、改表)、临时用水业务、临时用水转正式用水业务
2.制定方案:计0.5个工作日,组织技术人员实地勘察现场,制定方案
3.验收通水:2个工作日,立户建档,通水。
用水报装时限为3个工作日
备注:
1.个人用户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单位用户需具备法人资格。
2.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淄博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3.用户可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立即装表通水。
四、调整设计供水能力
增加设计供水能力:
(1)用户根据增加的设计供水能力缴纳供水设施配套费。
(2)设计供水能力情况说明书及调整更改相关单位说明书(修改单位盖章)
办理地点: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科
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 C区
办理电话:
工程科:6968668 报装电话:6983706 18553328238
备注:
1. 个人用户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单位用户需具备法人资格,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2. 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3. 缴费标准按淄政办【201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销户、报停、改变用水性质
需提供资料: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身份证等)
改变用水性质:
(1)低水价用水性质变更为高水价用水性质,窗口当场办结。
(2)高水价用水性质变更为低水价用水性质,由抄表员到现场确认后生效,不影响用户当月费用变更。
销户、报停:
(1)用户缴清所有费用后办结。
(2)公司2个工作日内进行拆表工作。
办理地点: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营业所
办理电话:6970818
备注:
1.申请个人必须具备产权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必须事先结清欠费。
3.原用户盖章名称必须与档案上用户名称一致,申请用户若无法提供原用户公章,请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
4.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六、小区配套用户开户
需提供资料:
客户报装业务申请表
已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无需提供资料(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身份证)
办理地点:
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电话:
6983706
备注:
1.申请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
2.需与本公司市政管网连接的自建消防系统、自建二次供水系统、自建楼前管及楼内给水系统必须到公司报备。未报备或未经本公司验收的,不允许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
3.用户应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撤销。若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4.缴费标准按淄政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申请报装的方式
1、线上申请:
(1)关注微信“青源水务集团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内,点击我的水务-报装申请-业务办理即可办理报装业务。
2、线下申请:高青县高苑路7号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33-698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