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统计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大楼
0533-6967188
256300
gqxtjj@zb.shandong.cn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主要领导
其他领导单位职责
【单位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执行、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2.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3.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6.协助管理各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镇(街道)统计机构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
7.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8.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职责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领域内人才相关工作。
9.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县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各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统计执法监督科
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省、市移交案件的查处。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综合业务科
参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承担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建立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服务业统计制度及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负责指导人口变动调查,组织实施人才资源、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本部门领域内人才相关工作。
高青县普查调查中心
承担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县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与统计管理、“四上单位”纳统工作;在县统计局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调查和分析工作,开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任务的统计监测调查;建立各专业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指导部门、镇办普查调查基础工作。
高青县统计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全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新经济增加值、文化产业增加值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服务保障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承担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外的工业能源、投资、建筑房地产、服务业、批零住餐业、社会科技等统计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实施全县新经济统计调查和新经济重点产业监测的服务保障工作,汇总整理高质量发展监测、新经济调查统计数据;承担县级统计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五经普摸底数据处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县统计科学研究,承担统计信息相关咨询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辅助工作及统计分析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