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
标题: 解读《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2MB2878001E/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

解读《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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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在总结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制定并主动公开《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主要内容

2021年以来,县投资促进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综合采取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等方式,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栏目公开。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20余条。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投资政策、招商项目等业务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对依申请公开作出规范答复。三是解读回应情况。中心在起草文件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解读范围、明确解读主体、规范解读程序,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执行落地。

2021年以来,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强政务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更新及维护工作,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40余条。二是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投资高青”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及时更新项目信息和招商动态,方便企业了解招商引资的工作动态,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