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
标题: 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2MB2878001E/2026-556626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

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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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XX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699;邮箱:gqxzs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持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并实施《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从产生、审核到公开的全流程责任,从源头上提升了工作的主动性与规范性。严格依据法定公开范围,以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围绕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通知公告等重点领域,全面、及时、准确地开展主动公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0条,较2024年增长4.0%。在政策解读方面,对涉及面广、企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坚持“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发布图文解读材料1篇。聚焦招商引资领域,及时公开产业规划、招商动态、服务指南等信息,增强了投资环境的透明度与吸引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聚焦信息动态管理,对已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系统核查。强化源头管控,将信息公开属性作为内部审签流程的前置条件,确保属性认定科学、公开及时。筑牢保密安全防线,将保密审查深度嵌入发布流程。要求所有拟公开信息必须履行由信息提供人、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重点排查涉密、涉敏及个人隐私风险点,实现了“公开”与“安全”的有机统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的规范性。对“机构职能”、“重要部署执行”等栏目进行了内容梳理,强化了信息发布的标准化,确保栏目信息准确、分类清晰,方便公众查询。年内未新建独立政务新媒体账号,也未有关停注销账号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次,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为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全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规章制度、保密审查要求及平台操作实务,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为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系统性有待提升,信息发布存在“零散化”现象,未能完全形成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推进的协同机制。

二是对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有待加强,对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动后的更新跟进不够及时,存在信息滞后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协同推进清单》,建立信息发布协同机制,将信息公开与重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加强统筹整合,避免信息零散化。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由综合科2个工作日内负责同步完成线上更新,确保了前端发布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高青县投资促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内部信息公开流程,完善发布审核、动态更新等制度,强化各科室协同。二是强化平台运维,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做好栏目日常维护与内容保障,确保法定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三是注重能力建设,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并加强日常督查,将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管理范畴,保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承办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3件,办复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针对各科室在准备公开材料时存在的标准差异,编制内部使用的《政务公开常见材料编报指南》,明确了常见材料的格式规范与核心要素,为工作人员提供了清晰实用的操作指引,有效促进了日常工作输出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