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313717L/2020-50618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21
  • 字号:
  • |
  •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全县文旅工作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县文旅工作的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贡献文旅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分解

(一)、工作内容

       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部署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和规范,明确公开内容,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确、责任明晰,完善规范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责任分解

          1、制定、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责任科室:办公室     时间:6月底前)

          2、制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责任科室:办公室     时间:12月底前)

          3、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等。(责任科室:办公室     时间:长期坚持)

          4、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涉密的除外),并将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责任科室:办公室,其他相关科室:组、中心、馆,时间:长期坚持)

四、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县政府网站为主要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程序:各科室应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准备或起草,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外发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