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高青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高文旅发〔2022〕3号

 

各镇、街道办文化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高青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场考察等程序,确定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0名),现予以公布。

 

附件:高青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共计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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