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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全称
高青县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43号
负责人
李建波
办公电话
0533-6128742
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助拟订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制度,为制定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2.拟定县博物馆、县西周遗址博物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县博物馆、县西周遗址博物馆的服务与开放工作。

3.协助县文化和旅游局做好全县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为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4.为全县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利用、文物研究、对外宣传、文物交流等业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5.承担全县博物馆开放和对外合作交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6.承担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县文化和旅游局做好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

7.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宣传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文物单位的开放管理、保护利用工作。

9.组织全县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10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全县工程建设中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批审核和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全县区域内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13.承担全县历史文化研究和资源整合工作,为全县文旅资源深入发掘利用提供资料支持。

14.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