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4-25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共服务等信息。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

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健康高青”(微信号:gqxwsjkj)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96155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1556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1556

传真:0533-6961556

电子邮箱:gqxwj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邮箱:gqxw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建立健全“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工作机制,制定《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持续做好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检查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基础信息、资质标识、环境引导、诊疗服务、行风与投诉、科普健教、便民服务等信息,同时通过新媒体账号专家坐诊等相关信息。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34条,比去年增长26%,政务新媒体公开368条,其中原创稿件92条,相比去年增加30%。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篇。高效办理政府信箱留言及12345热线,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服务理念,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更好的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上年度持平,申请内容涉及自来水管理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严格审查才能公开,有效期到期的政府信息及时清理废止。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先审核后公开,做到公开信息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务新媒体凭条建设,做好“健康高青”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及时发布热点信息及部门动态,主动向公众推送卫生健康信息,回应群众留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增“职能配置”栏目,优化“行政执法公示”栏目,规范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系统年终工作考核指标,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医疗机构信息公开负责人员思想不重视,未按照标准公开信息,存在信息内容缺失、时限超期、栏目发布错误的问题。

二是高龄补贴发放信息公开不规范,存在信息发布混乱的问题,不方面群众查找信息。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召开培训会,详细讲解公开要求及内容规范。制定《高青县医疗机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对3家信息公开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有效提高了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规范高龄补贴发放信息公开,制定公开模板,对2023年1-5月份发布混乱的信息进行规范,规范公开补贴申领人员、审核通过人员、补贴发放金额等信息,累计整改完成问题75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各季度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资料资源配置情况等民生关注热点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健康科普信息,及时公布处方药物、抗菌药物、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医疗信息,同时及时公布每个月的高龄津贴的发放情况。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微信公众号开设健康科普专栏,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治疗保健等进行图示讲解,特殊图示进行文字说明。梳理完善《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同时依托“健康高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4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12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探索更为广泛、有效的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新媒体微传播、短平快的优势,第一时间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布;创新宣传方式,将政府信息以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方式公开,让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懂”。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xwjjxc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建立专门公开机构,明确各科室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有关规章机制,梳理各种发布途径和审查制度,更好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健全“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310余条(不包含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比上年度增长55%,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10余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2次,发布图文解读材料2篇。做好回应关切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职业病诊断医师信息。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三层审核机制,信息公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立公共卫生、妇幼健康、通知公告等栏目,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引导正面舆情,同时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医疗机构各类信息。在“健康高青”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当前工作、疫情防控知识、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细化,例如有些栏目在实际工作中公开的信息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仍需进一步增强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加强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公开信息,做好信息及时更新。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作为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确保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丰富政务新媒体的功能设置,突出民生事项,优化“便民查询”栏目设置,更好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年初制定了《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善《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同时依托“健康高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对外发布相关政务信息。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县政府网站新增设疫情防控健康科普和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点等动态更新栏目,集中发布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健康科普信息和核酸采样、疫苗接种等更新信息。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力度,组织各医疗机构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县二级培训,积极完善和更新各医疗机构政务信息,同时,各医疗机构公布疫情防控和就医问药热线电话,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及时疫情防控和看病就医需求。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4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4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图文图表、单位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等方式解读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领域政策文件。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明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做好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明确信息公开适用主体,组织辖区内4家县直医院、9家乡镇(社区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1家疾控中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机构设置、服务流程、坐诊专家、服务时间、应急管理等信息,并及时公开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大型设备配备情况,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1100余条,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依据工作实际先后印发各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2021年,新增设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及健康科普等栏目,公开信息近200条,按月公开高龄补贴发放情况。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针对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政策进行积极解读回应。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我来帮您办”满意度回访、赠送爱心健康礼包、“爱心早餐”等相关服务,精准对接群众看病就医中“急盼难愁”问题,用心为民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制度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依据政务公开相关责任分工,针对医疗卫生、双随机公开等相关栏目,动态、及时调整公开内容,强化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平台畅通公开渠道,认真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

(五)监督保障

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对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紧跟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变化,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确保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滞后,对于是否需要公开、哪些内容需要公开把握不准,对于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多以文字、表格为主,缺乏丰富多样、信息化现代化的公开手段。三是信息公开业务内容与相关职能科室对接相对被动,各科室负责相关信息公开(如双随机公开、疫情防控等)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时、按需公开主动公开相关内容,特别是疫情防控、健康科普、医疗卫生监管等相关内容的更新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认真学习其他省、市、县政务公开优秀案例,积极拓展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利用直播、多媒体等相关功能探索实施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三是提高各科室、中心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建立符合本单位的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职能科室权责清单与目录表,对原有的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网站新增设健康科普栏目,集中发布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健康科普信息,本年度共发布信息55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3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4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新开设疫情防控专题,公开发热门诊设置点、疫苗接种单位、核酸检测机构名单,按月公开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统计,及时本地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公开,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科普。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六)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及时公开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大型设备配备情况,积极推进下属医疗单位信息公开,组织辖区内4家县直医院、9家乡镇(社区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的机构设置、服务流程、坐诊专家、服务时间、应急管理等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集中统一公开,共公开信息100余条。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9

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体制机制建设

县卫生健康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暨通讯员培训会议。局机关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相关单位宣传通讯员及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制定了《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是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本单位承办的县十七届二次、三次、四次人大代表会议建议共14项,县十七届二次、三次、四次政协委员会议提案共14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二是按照国家2020年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安排,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全县被抽查对象进行重点监督和抽检,并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年内公示2次。公开县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目录清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频次等信息。年内对行政执法事项(包含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范围、监督方式)等公开发布5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与执法流程图;按时公开报送2020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三是年内按季度公开高青县管网末梢水质监测情况4次,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结果公示1次。四是及时公开高青县老年人高龄津贴服发放情况15条信息,并将服务对象、享受标准、申办流程、申请资料等信息通过政务网进行公开。五是及时公开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大型设备配备情况,积极推进下属医疗单位信息公开,组织辖区内4家县直医院、9家乡镇(社区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的机构设置、服务流程、坐诊专家、服务时间、应急管理等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集中统一公开,共公开信息155条。六是及时公开抗击新冠疫情社会捐赠款物公示与审计报告4条。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总计0项,按时办结数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项。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哦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五)平台建设

完善平台畅通公开渠道。组织认真做好高青政务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同时,我单位积极组织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暨“市民代表看医疗卫生变化”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出院患者院科两级回访、上门入户走访、完善卫健系统政务公开投诉受理机制等。 

 

(六)监督保障

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强化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及时迅速纠正公开内容错字、漏字等问题。积极参加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紧跟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变化,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确保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3

 0

 2216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0

 96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8.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乡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9日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2019年度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宣传科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制定了《高青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三)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

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2019年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安排,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对全县被抽查对象进行重点监督和抽检,并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年内公示2次。公开县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目录清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频次等信息。二是围绕民生实事项目重大部署,公开辖区内《关于调整社区卫生服务规划设置的通知》,《关于公布高青县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全市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通知,及时公开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文件。及时公示高青县预防接种单位信息,公开《高青县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年内公开高青县管网末梢水质监测情况4次。及时公开高青县老年人高龄津贴服务事项,将服务对象、享受标准、申办流程、申请资料等信息通过政务网进行公开。三是主动公开医疗健康领域相关服务信息。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公开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大型设备配备情况,积极推进下属医疗单位信息公开,组织辖区内4家公立医院及9家乡镇卫生院对医疗机构的机构设置、服务流程、坐诊专家、服务时间、应急管理等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集中统一公开,共公开信息96条。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年内发布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2019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本单位承办的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2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3

 0

 103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72

 171

行政强制

 0

 1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政府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还需完善;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四是下属医疗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20年,我县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推进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月14日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条例》及市、县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宣传科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部门决算公开等10类。

领导信息1条,内容为《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局领导通知分工工作的通知》,部门工作动态15条,资金信息1条,内容为《2018年度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及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5条,医疗卫生信息2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工作场所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推进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及市、县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发布信息34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政民互动系统留言回复12条,办结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7条;统计数据类信息3条;其它类信息1条;财政资金3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资金信息等10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推进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 .doc
附件: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 .pdf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及市、县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发布信息28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政民互动系统留言回复6条,办结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9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其它类信息1条;财政资金3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资金信息等10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推进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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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及市、县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发布信息14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政民互动系统留言回复39条,办结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9条;统计数据类信息4条;其它类信息6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推进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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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发布信息68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政民互动系统留言回复93条,办结率100%。其中,红头文件29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6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其它类信息4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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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发布信息56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政民互动系统留言回复85条,办结率100%。其中,红头文件2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3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其它类信息6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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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其中,红头文件 7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5条;统计数据类信息38条;其它类信息10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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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时间:2012-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其中,红头文件 68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7条;业务工作类信息63条;统计数据类信息34条;其它类信息6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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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6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1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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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1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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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9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1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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