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解读《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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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表现,是善治的表现形式,更是努力建设阳光政府的内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让政务公开在阳光之下”越来越成为现代治理中的共识,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特编制《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拓宽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是诚信对待群众、主动走近群众的载体。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进一步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的重要保障。政务公开实际上是公民自治社会的必然需求,是“我们政府、我们人民”理念的实现,更是提高政府一发行政水平建设、透明阳光政府的迫切需要。

四、主要内容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310余条(不包含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比上年度增长55%,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10余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2次,发布图文解读材料2篇。做好回应关切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职业病诊断医师信息。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三层审核机制,信息公开必须经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立公共卫生、妇幼健康、通知公告等栏目,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引导正面舆情,同时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医疗机构各类信息。在“健康高青”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当前工作、疫情防控知识、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正能量。

5.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