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2-52241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一、编制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表现,是善治的表现形式,更是努力建设阳光政府的内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让政务公开在阳光之下”越来越成为现代治理中的共识,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特编制《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拓宽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是诚信对待群众、主动走近群众的载体。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进一步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的重要保障。政务公开实际上是公民自治社会的必然需求,是“我们政府、我们人民”理念的实现,更是提高政府一发行政水平建设、透明阳光政府的迫切需要。
四、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主动公开本单位承办的县十七届五次人大代表会议建议共3项,县十七届五次政协委员会议提案共14项,对涉及公共利益权益,疫情防控、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2、新增设卫生健康领域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及健康科普等栏目,及时本地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公开,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科普,截止目前已公开信息近200条。3、按时公开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预算和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决算信息。4、按照国家2021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安排,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全县被抽查对象进行重点监督和抽检,并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79次。5、2021年内按季度公开高青县管网末梢水质监测情况4次,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结果公示1次。6、每月及时公开高青县老年人高龄津贴服发放情况条信息,并将服务对象、享受标准、申办流程、申请资料等信息通过政务网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平台畅通公开渠道。组织认真做好高青政务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同时,我单位积极组织组织开展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我来帮您办”满意度回访、赠送爱心健康礼包、“爱心早餐”等相关服务,精准对接群众看病就医中“急盼难愁”问题,用心为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强化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及时迅速纠正公开内容错字、漏字等问题。积极参加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紧跟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变化,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确保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