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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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查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公开透明。构建检查结果信息公开机制,实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抽查比例、频次、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由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平台确定,抽查中采取现场卫生抽检、查阅资料等检查方式进行。具体抽查安排如下:医疗卫生抽查24家单位,公共场所卫生抽查44家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1家单位,学校卫生抽查16家单位,职业卫生抽查2家单位,放射卫生抽查5家单位,餐饮具消毒卫生抽查1家单位,传染病防治卫生抽查23家单位。

四、结果报送要求

(一)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到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平台、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及监督信息报告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同时在政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并移送相关材料。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