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推进县精神卫生中心搬迁项目建设”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47号
建议人: 孔翠英、耿瑞华、郭立敏
主办单位: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0-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县精神卫生中心搬迁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项目位于高青县广青路原职业中专,该项目占地364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27平方米。一期工程新建门诊病房楼(含门诊、急诊、医技、病房)一栋,面积9866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用房和污水处理、医院信息化、放射科手术室和医用氧气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开放床位200张;二期工程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楼、医技办公楼和两栋病房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9461平方米。
新院区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广大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就医环境,有效地缓解我县精神卫生资源紧张状况,提高我县精神卫生中心重症精神疾病患者住院率和诊疗水平,对促进我县医疗事业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一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概算投资6000万元,建设期为1年半。
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选址、土地划拨、图纸设计等手续,正在进行施工招标。
根据施工招标进度,项目将于2020年8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底投入使用。

县精神卫生中心是我县唯一一所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目前,该中心病房建设面积820平方米,为平房,是由80年代病房改造而来。设置病房27间,开设床尾120张,长期住院患者130人左右,且男女病区不能明显区分,存在较大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