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于尽快建设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的建议》的提案”的回复)
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64
建议人: 李孟孟
主办单位: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18-05-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已暂定在现高青县职业中专原址按照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要求新建门诊楼和病房楼,并对原有旧楼进行改造,该项目预计于2018年9月开始,2020年12月竣工使用。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搬迁项目占地50亩,新建病房楼一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改建职业中专旧楼4600平方米,总投资2600万元,开放精神科床位200张。
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地形地貌图勘测,相关装修图纸正在设计中。

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