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3年11月)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3-542198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6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3年11月)

发布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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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罚款金额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高青县花沟镇孙坊村卫生室

孙海平

高卫医传罚第〔2023〕06号

行政违法

该卫生室治疗室内使用后的损伤性医疗废物玻璃安瓿瓶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利器盒内,而是存放于一纸箱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件》第十六条

罚款

1000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