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议境外回国人员隔离21天》的答复(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
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51
建议人: 张敦涛
主办单位: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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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境外回国人员隔离21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经过近一年多的艰苦奋战,我县取得了0确诊病例、0疑似病例、0疫情输入的阶段性成果。我县严格落实境外返高人员“闭环管理”措施,截至4月18日,共点对点接回472名境外返回人员(其中,含无症状感染治愈转阴者3名;新冠确诊病例治愈出院者8名;治疗后抗体阳性转阴者2名),所有境外返回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无异常情况。

2021年以来,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国家、省、市先后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多次出台下发疫情防控相关通知要求,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针对境外回国人员隔离的疫情防控措施也多次做出调整,我县均认真贯彻落实。当前,境外回国人员隔离措施已由鲁指办发〔2021〕10号文的“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鲁指办发〔2021〕54号文的“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同时文件还要求“各地不得延长入境人员的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对解除隔离后人员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当前针对境外回国人员的隔离措施是国家、省、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与扩大对外交流合作,认真研判、科学精准制订的,今后针对境外回国人员的隔离措施还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届时会将您的提案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境外返回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30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境外回国人员隔离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