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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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急函〔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13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