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计划及检查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4-543242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计划及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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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部门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

二、检查计划

1月:加强医疗单位传染病督导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定的重点惩处。

2月—3月: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对传染病预防控制、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环境等进行系统评价。

4月: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完成全年“双随机”监督工作。

5-6月:开展整治非法行医巡查,开展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活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监督工作。

7月:深化母婴保健和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

8月—10月:全力重点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督查。

7月:深化母婴保健和打击“两非”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

9月:继续加大对“四小”场所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共场所公示内容,加大对公共场所“四小”单位执法监督力度和频次,保障我县群众的公共安全,开展处方药物使用及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

11月-12月:非法行医巡查,总结全年工作,查缺补漏。

三、实施方案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