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 ||
---|---|---|---|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17-522286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7-06-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高政办发〔2017〕32号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青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高青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高青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为推进我县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全民健康,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关于贯彻落实鲁办发[2015]53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6]8号)等要求,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高青县概况
高青县地处淄博北部,面积83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8万亩,有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辖7镇2个街道办,总人口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万人。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8亿元,增长7.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亿元;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5131元、11556元,增幅均居全市前列,群众满意度全市第一。
二、卫生现状
(一)机构。2015年年底,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58处,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8处,包括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结防所、县机关门诊所、县卫校及2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处卫生院;民营医院6处;医院分支机构和厂校卫生室34处;个体诊所26处,村卫生室574处。
(二)床位。2015年年底,全县医疗机构开放床位1152张。其中:县人民医院424张,县二院108张,县中医医院100张,县妇幼保健院70张,中心及乡镇卫生院247张;6处民营医院203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3.15张。
(三)人员。2015年年底,全县卫生系统核定编制人数1123人,实有1195人。实有人数中,卫生技术人员914人,占76.5%;管理人员8人;工勤人员26人;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7人。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6人,其中,按学历划分,硕士研究生学历16人,占2.8%,本科学历460人,占81%;专科及以下学历90人,占15.9%;按职称划分,正高职称9人,占1.6%,副高职称43人,占7.6%,中级职称的398人,占70.3%,初级以下116人,占20.5%。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0.97人、注册护士0.88人。
(四)设备。2015年年底,全县万元以上设备67台件,总值约3683.90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大型医用设备16台。
(五)收入。2015年,全县门诊45万人次,出院病人3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门诊31万人次,出院病人2万人次。全县医疗业务总收入2.07亿元,其中药品收入9700万元。
三、主要问题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积存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仍未消除,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全县大型医疗设备较少,装备水平较低,中医药诊疗设备尤为缺乏,每千人拥有的病床数、卫技人员数与全省配置标准有较大的差距。
(二)卫生投入仍然不足。近年来,尽管我县卫生经费投入的绝对数呈现增长,但增长的幅度仍低于一般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对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仍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卫生人才缺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人员总数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学历、高职称人员较少,年龄呈两极分布,青黄不接。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0.97人,比全市平均水平低66.3%;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0.88人,比全市平均水平低69.7%。全县中医人才匮乏,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只有62人。每万常驻人口全科医生数为0.66人,全科医生数量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服务体系管理不够协调。一是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对日益凸现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整体服务效率不高,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尚未全面形成。二是医疗卫生系统多部门监管,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
四、形势与挑战
(一)保障人民健康工作任重道远。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李克强总理指出: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了要调整优化健康服务体系,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医疗卫生服务肩负新的历史使命,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慢性病已成为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慢性病患病率上升趋势未缓解且发病年龄提前,慢病防治政策、防治模式、适宜防治技术都需要在改革中完善。二是卫生服务模式亟需转变。必须加快建立起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的新型服务模式,推进服务体系、管理体制、保障制度、运行机制、投入结构等制度性创新。
(二)经济社会转型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转型加速,医改向纵深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医疗卫生行业必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加快由粗放式发展模式向专业化、精细化、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
(三)医疗服务需求变化对卫生资源配置和调整提出了新期望。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更加多元化,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人民群众在保持对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旺盛需求的同时,对多层次、多样化、多种类和多途径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呈现快速增长,疾病负担急剧增加,康复、老年医护能力薄弱的问题凸显。
(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成为推动卫生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率的新契机。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流程、整合医疗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撑,将实现医疗卫生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深刻转变,以此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战略发展。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创新性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足城乡一体,强化科学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规划目标
以控制总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多元办医为动力,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不断优化资源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健康山东”重大战略,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多元发展,坚持保基本、强基层、促均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效率,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20年在全县建成覆盖城乡居民、功能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从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公益性原则,着力解决“看病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人人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实现路径,推动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协调发展。立足当前与面向未来相结合,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经验,以改善健康公平为目标,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倾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缩小城乡间卫生服务差距,提高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升级的新要求,注重卫生发展理念的转变,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建设与软件水平的全面同步提升。注重以改革促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改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并为长期发展创造条件。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有序竞争,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章 总体布局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与之相关的土地、房屋建筑、床位、人员、设备、信息等。我县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社会办医院按市场需求优化布局。
一、卫生服务体系设置
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标准。根据我县现有卫生资源和经济、社会、人口、交通等方面的实际状况,按照重点发展、平稳发展、扶持发展等策略制定2020年床位配置规划目标。
(二)人员配置标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人口、患者就医流向、现有人力资源及2020年床位资源指标等情况,制定2020年卫生人才队伍规划相关指标。
2020年床位配置及人才队伍规划目标
主要指标 |
2020年目标 |
2015年现状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5.65 |
3.15 |
医院 |
4.55 |
2.47 |
公立医院 |
2.85 |
1.92 |
其中:县办医院 |
2.85 |
1.92 |
社会办医院 |
1.7 |
0.5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1 |
0.68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8 |
0.97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25 |
0.88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83 |
0.58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 |
0.77 |
医护比 |
1:1.25 |
1:0.91 |
县办医院床护比 |
1:0.5 |
1:0.39 |
三、信息资源配置
综合利用卫生计生信息专网、政务外网、互联网,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稳定、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基本应用,并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完善远程医疗信息服务体系,支撑分级诊疗制度。实施“e健康”工程,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促进智慧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
(一)建设基层HIS系统,实现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药品使用、乡村卫生一体化等管理。通过与区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公卫系统、省药招平台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间诊疗信息共享和居民健康档案的动态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协同等功能。
(二)建设县级医院HIS、LIS、PACS、电子病历、体检等主要业务信息系统。根据国家和省卫计委的数据标准进行接口改造,按照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做好接口改造,与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并与基层HIS系统和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相融合,实现全市诊疗信息的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县级医院、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居民健康数据协同应用。
四、其他资源配置
(一)大型设备配置。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设以县医院为依托建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服务能力。
(二)技术配置。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运用。继续推进建立和完善医疗联合体,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技术协作;县级医疗机构负责对基层医务人员给予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为分级诊疗的开展奠定基础。注重中医药科技创新,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使用。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
一、医院
(一)公立医院
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1、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方面的骨干作用。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区县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2、建设规划
(1)高青县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是集医疗、预防、保健、急救、社区卫生服务、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十三五期间,要加速发展,床位达到700张,建设成为县域内综合性医疗中心;重点发展心脑血管、消化、呼吸、肿瘤、创伤急救等专科,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水平。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市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县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2016-2019年,完成高青县人民医院南部城区建设项目。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 8.88公顷;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医技综合楼(含体检中心) 5.1万平方米;病房楼(含康复中心) 5万平方米;行政后勤综合楼(含科研教学) 0.5万平方米;感染楼、其他辅助用房及地下车位等5万平方米。
(2)高青县中医医院
在中医院现址的基础上,垂直向北拓展,占地约25亩,建设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的综合大楼,开放床位300张,包括门诊、急诊、手术室及医技等相关科室。充分发挥中医特色,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重点打造2-5个中医特色突出的区域优势专科(肾病、骨伤、康复)等特色专科;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市级和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中医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县中医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
(3)高青县妇幼保健院
2019年县医院搬迁后妇保院迁至县医院现址。
围绕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三个中心的发展思路同时兼顾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功能;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二级甲等的标准、围绕三个中心化建设体系,通过有特色的孕期保健和产后康复、新生儿保健和哺乳质量促进、青春期保健与临床工作的有机结合、以全县及周边毗地区妇女儿童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一个覆盖整个生命周期的全方位医疗保健服务,解决妇女儿童的所有健康问题。
公立医院2020年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床位(张)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建设方式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1 |
高青县人民医院 |
二级 |
三级 |
504 |
700 |
2.3 |
15.6 |
新建 |
2 |
高青县中医医院 |
一级 |
二级 |
100 |
200 |
0.8 |
3.3 |
扩建 |
3 |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 |
一级 |
二级 |
70 |
180 |
0.6 |
2.3 |
搬迁 |
合计 |
674 |
1080 |
3.7 |
21.2 |
|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高青县现有民营医院6家:慈善医院、东方老年医院、友好医院、丽康医院、红十字医院、友好医院。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1.7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城市二级医院以托管、合作等形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向康复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年专业医疗服务机构转型。注重提高社会办医质量,扶持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多层次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推动社会办医数量、规模、能力、服务全面升级,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急危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承担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着重强化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等医疗服务能力。部分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可参照二级医院建设管理。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
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区规划设置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1.乡镇卫生院:
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高城中心卫生院、木李卫生院)主要建设医技辅助科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卫生院病房康复楼建设项目(唐坊中心卫生院、黑里寨中心卫生院、常家中心卫生院、花沟中心卫生院、青城卫生院)新建病房康复楼5处。建成后床位增加到405张。
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人口(万) |
现有床位(张) |
现有面积(㎡) |
规划床位(张) |
规划面积(㎡) |
1 |
高城中心卫生院 |
4.8 |
55 |
4080 |
70 |
1500 |
2 |
唐坊中心卫生院 |
3.4 |
35 |
3000 |
60 |
2000 |
3 |
黑里寨中心卫生院 |
4.4 |
35 |
2350 |
60 |
2000 |
4 |
花沟中心卫生院 |
4.9 |
32 |
3030 |
55 |
2170 |
5 |
常家中心卫生院 |
3.3 |
20 |
2000 |
35 |
2500 |
6 |
青城卫生院 |
3.5 |
15 |
1050 |
30 |
2000 |
7 |
木李卫生院 |
3.3 |
15 |
1100 |
30 |
1560 |
合计 |
27.9 |
207 |
16610 |
340 |
13730 |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
田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综合楼项目;芦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病房康复楼项目;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高苑、文苑、青苑)主要建设全科诊室、中医诊室、 治疗室、观察室、中西药房、档案室、健康教育室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服务人口(万) |
现有床位(张) |
现有面积(㎡) |
规划床位(张) |
建筑面积(m2) |
1 |
田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4.8 |
20 |
800 |
50 |
5160 |
2 |
芦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1.9 |
20 |
1075 |
30 |
1400 |
3 |
高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1.2 |
- |
200 |
- |
300 |
4 |
文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1.5 |
- |
租用 |
- |
500 |
5 |
青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1 |
- |
租用 |
- |
300 |
合计 |
10.9 |
40 |
2075 |
80 |
7960 |
3、村卫生室建设规划
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对村卫生室进行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消除社区卫生空白。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的行政村,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再设立村卫生室。
(三)人员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1.5名人员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90%,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人员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的20%、20%、10%。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每万居民配备2-3名全科(助理)医师。农村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力争每所村卫生室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急救、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下同),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设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高青县城高苑路12号,五层框架结构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服务人口38万人。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所逐步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能力建设,深化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加强镇、村疾控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按照不同疾病防治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稳步降低高青县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县成果,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将高青县建成全省健康促进县,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
2.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设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以各镇的卫生监督协管机构为基础,建立县-镇卫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镇级卫生监督工作新模式。着力卫生计生监督队伍培养,强化卫生计生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到底、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执法设备达到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杠杆和信息引导等手段,提高卫生行政能力。强化卫生法制、规范行政许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
3.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成立县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整合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县妇幼保健院搬迁后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健全产科急救机制,提高产科急救能力。
4.精神卫生防治
依托县第二人民医院建成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一处五层综合病房楼,建筑面积6000平米,设置床位200张,总投资1800万元。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各镇(街道) 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
(三)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县疾控中心按常住人口万分之1.32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最少不低于50名。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全县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到每10万人口3.8名以上。8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兼职精神科医师。
县妇幼保健人员编制按服务区域人口1:10000的比例配备;县妇幼保健机构中的临床人员,编制均按标准床位数以1:1.5的比例配备;妇幼保健机构的总标准人数为保健人员数与临床人员数之和。县、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第五章 卫生人才队伍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继续加大卫生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完善高层次人才储备机制。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全面提升卫生计生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到2020年,为县级医院引进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人才200-400名。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引进100名以上全科医生,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
三、健全人才使用机制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参照2007年《山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根据实际晋升人员数量,打破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限制,使有能力有技术的专技人员都能得到晋升,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到2020年,县级医院编制+备案人员总数达到2000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员数达到500人。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医防融合,协同发展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构建医防融合综合防治卫生服务体系,在明晰机构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防与治的专业优势,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给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强化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医院要依托公共卫生科或其他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措施,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分级诊疗,上下联动
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促进优质医疗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通过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对口帮扶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区县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全科医生等人才培养,基本实现看大病不出区县。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整合共享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慢性病、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在自愿基础上与基层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签约,接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参与签约,使居民获得更便捷的优质医疗服务。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三、优势互补,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提高中医在医疗服务中的比例。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的作用。中医医院中医医师占比不低于60%;中药饮片销售额应占药品销售总额的15%以上;门诊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诊疗人次达到门诊总人次的10%以上。传承中医药文化,引导人们树立中医科学养生保健理念,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和学术流派工作室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四、统筹资源,医养结合
统筹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等,研究制定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的优势作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到2020年,争取每个乡镇卫生院提供20张床位用于健康养老服务。
五、政府主导,多元办医
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20年达标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鼓励多元化办医。按照“发展一批、扶持一批、转型一批”的思路,采取社办公助等方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上规模、专业化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支持城市二级医院以托管、合作等形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允许社会资本以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包括国有企业医院)改制重组。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5%。
第七章 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列入县级政府的工作和考核目标;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辖区内县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要充分与负责医疗费用筹集和支付的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进行协同,统筹平衡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与支付能力;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入责任,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投入水平。
二、落实部门职责
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卫生计生、规划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策联动,合力推进全县卫生规划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卫生计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住建、规划部门要依法批准城乡医疗卫生规划审批建设;卫生计生部门要统筹制订卫生计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三、创新体制改革
以组建县医疗联合体为契机,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规划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按照卫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落实好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支付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四、建立监督评价机制
县政府将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