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提高乡医退休之后待遇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81
建议人: 张玉华
主办单位: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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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张玉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乡医退休之后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对于近年来乡村医生持续流失、收入偏低等问题,组织了多次专题调研并积极推进“县招镇管村用”。2021年,我局向县政府申请招聘20名农村卫生公益岗,计划定向派驻到村卫生室空白村并同步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该工作建议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目前全省执行统一的政策标准,即2014年省、市出台的《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根据目前政策,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剩余不满1年的工作年限按1年计算,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县卫生健康局每月将乡医补助名单提交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直接拨款到老年乡医的个人账户,该资金发放一直较为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随时关注上级关于退休乡村医生待遇方面的文件政策,第一时间研究并提出落实意见,确保退休乡医老有所养.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1日

现在农村人口大量流失,村中空巢老人居多,很多乡医因为收入太低只能关门改行,有的乡医也只得从事第二职业以维持正常生活开支。而现在乡医待遇较低,尤其是退休之后养老待遇相对较低,希望政府可以重视乡医待遇问题,为乡医解决后顾之忧,让乡医做到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