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中共高青县人民医院党委 科主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2-52687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高青县人民医院党委 科主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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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1、科主任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科室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科室领导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所分管的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目标,加强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制定计划,提出目标要求,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及时作出决策;定期听取科室其他领导成员和科室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廉洁自律的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

2、认真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科主任要把抓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对职工队伍廉政教育、遵纪守法等负有全部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在岗有责。确保党员、干部职工作风过硬、自律严格、遵纪守法,群众满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不出事。

3、深入开展行风整治活动,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认真查找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症施治,杜绝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杜绝收受红包、回扣。

4、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洁从医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卫健委“九不准”,自觉抵制和纠治“四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为民、务实、清廉。

5、加强执行力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强化队伍教育监督管理,解决影响行业作风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科室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6、加强对科室的党员干部职工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责任范围内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7、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积极推进科室党务、政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强化监督。

8、监督检查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反腐纠风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与述职述廉报告一并向院党委汇报科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年内所分管科室无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三、责任追究

1、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不定期对各科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