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装备招标管理办法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3-528093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装备招标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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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装备招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装备管理,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适应医疗改革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高财发【201721号)、淄财采【202018号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批程序

1、预算内审批

每年年底各临床科室报下一年度医疗器械设备购置计划,职能科室首先了解购置物品的性能、用途以及院方现有的相关物品的具体情况进行,通过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购置前论证会论证,最后按项目经费的额度由院党委会决定全年购置计划。 

2、 预算外审批

急需医疗器械设备的购置由科室集体讨论后提出申请,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经职能科室论证询价后报院领导及院党委会审批后方能实施。

二、招标范围

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医院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医疗器械设备单台次及批量金额小于3万元由科室集体讨论后提出申请,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经职能科室论证询价(不少于两家厂商)后报院领导及院党委会审批后实施购进。大于3万元的医疗器械设备参加政府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