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装备招标管理办法 | ||
---|---|---|---|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4-528093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装备招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装备管理,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适应医疗改革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高财发【2017】21号)、淄财采【2020】18号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批程序
1、预算内审批
每年年底各临床科室报下一年度医疗器械设备购置计划,职能科室首先了解购置物品的性能、用途以及院方现有的相关物品的具体情况进行,通过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购置前论证会论证,最后按项目经费的额度由院党委会决定全年购置计划。
2、 预算外审批
急需医疗器械设备的购置由科室集体讨论后提出申请,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经职能科室论证询价后报院领导及院党委会审批后方能实施。
二、招标范围
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医院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医疗器械设备单台次及批量金额小于3万元由科室集体讨论后提出申请,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经职能科室论证询价(不少于两家厂商)后报院领导及院党委会审批后实施购进。大于3万元的医疗器械设备参加政府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