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5-55227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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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 

    为保障您在就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服务顺利进行,现将您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配合: 

    一、患者权利 

    1. 生命健康权:有权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以维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知情同意权:有权了解自身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医疗风险、预后情况等信息,并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相关诊疗措施。

    3. 隐私权:您的个人隐私(如身体隐私部位、个人信息、病情资料、医疗记录等)将受到严格保密,未经您同意,医院不会向无关人员泄露。

    4. 选择权:在医疗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您有权自主选择治疗方案、检查项目、药品,以及主治医生、就诊医院等。

    5. 监督权: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医疗救济权:若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或发生医疗纠纷,您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如医患沟通、投诉、医疗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维护自身权益。

    7. 宗教信仰与文化习俗尊重权:您的宗教信仰、文化习俗和价值观将得到尊重,医院会在合理范围内满足您的相关需求  

二、患者义务 

    1. 如实告知义务:应向医务人员如实、详细地提供个人健康信息,包括既往病史、过敏史、家族病史、当前症状等,不得隐瞒或虚构病情,以便医务人员做出准确诊断和治疗。

    2. 积极配合治疗义务:需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诊疗安排,积极配合各项检查、治疗和护理措施,按时服药、接受手术等,不得擅自更改治疗方案或拒绝治疗。

    3. 尊重医务人员义务: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专业知识和劳动成果,不得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扰乱医疗秩序。

    4. 遵守医院秩序义务:遵守医院的就诊流程、探视制度、陪护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爱护医院设施和设备。

    5. 支付医疗费用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医疗费用,不得恶意拖欠。

   6. 传染病防治与报告义务:若被确诊患有传染病,需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医院做好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密切接触人员信息,不得故意传播疾病。

    7. 参与医疗安全义务:主动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在接受诊疗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治疗项目等,发现疑问及时与医务人员沟通确认。 

    感谢您对医疗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医务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