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3-53753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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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保证您获得安全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现将患者住院须知告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1.住院时请您带齐相关证件,如: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医疗保险证等。

2.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床位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住院期问可携带少量的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危险品。现金、证件、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4.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请勿吸烟、喝酒、大声喧哗,保持病室安静,听收音机或使用手机请调低音量。

5,住院期间患者饮食,由医生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院外送进的食品,须经医生同意方可食用。擅自进食由此影响病情变化的自已负责。

6.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如需会诊请与主管医师协商,由院方办理院外会诊手续。原则上不使用外购药品,如确因病情需外购,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并经职能管理部门批准。

7.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8.住院患者未经允许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9.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医院禁止本院职工向病人索要钱物及吃请。

10.为了患者早日康复,预防交叉感染,应减少陪护及探视的人数。患有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患者禁止探视。

11.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2.严禁向楼下倒水、扔烟头、污物。严禁在病房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因此而发生火险,将承担法律责任。

13.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房不得反锁拴死。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告诉值班人员。

14.请您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结算后不要忘了到护士办公室拿您的出院带药。出院后按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定期复诊。

15.住院期间对医疗护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科主任或护士长联系。我们医院设有意见箱,您也可向医院主管部门反映,投诉电话:0533-6370120。欢迎您和家属对我们医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病房管理制度

1、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护士长全面负责病区财物管理,建立帐目,指派专人保管,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3、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和其他物品规范放置,整齐划一,不得随意般动。保持床单位清洁卫生。

4、病区保持安静、整洁、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工作人员要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开关门轻、操作轻)。

5、护理人员必须着装规范,佩戴胸牌,进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办公室聊天、打闹、会友等。

6、定期向患者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做好患者心理护理、生活护理,指导患者及家属遵守住院制度。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病区探视、陪护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陪护人数。

8、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进行安全教育、健康指导,听取患者意见及建议,相互沟通交流,改进工作。

9、患者出院后,及时做好床单位的终末处理。

10、每天按时进行卫生整理,注意通风,节约水电,按时熄灯,病区内禁止吸烟及喝酒,禁止大声喧哗,使用抢救设备时禁止使用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