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田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3-53752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田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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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我中心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了解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状况及其主要病原体的分布特征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暴发线索,提高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确定引起食源性疾病的致病因子与病因性食品,为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规划和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最终实现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的目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1.了解我中心辖区食源性疾病流行状况及其分布特征;

2.了解我中心辖区食源性疾病主要病原体分布及其变化趋势;

3.对食源性疾病的聚集性病例或暴发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分析,确定致病因子与病因性食品。  

二、监测病例定义监测病例: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

三、监测科室设置腹泻门诊及综合门诊  

四、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1.病例登记  对所有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腹泻病例进行登记。腹泻病门诊负责填写《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信息表》。  

2.公共卫生科负责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系统上报标本及监测病例信息。

 (二)流行病学调查  

1.调查对象出现以下情况时,我中心和县疾控中心应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病例;

五、职责分工  

1.公共卫生科负责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和表格。  

2. 腹泻门诊及综合门诊,负责开展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腹泻病例信息登记,并通知病人留取大便标本。  

3.检验科负责生物样本采集送到县疾控中心  

4.接受县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六、质量控制  

数据审核与管理建立监测数据多级审核制度,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病例信息收集、标本采集,是整个监测系统数据的源头。公共卫生科应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考核制度,确保门诊病例数统计准确、病例信息表填写完整、数据上报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