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措施介绍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2-52665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措施介绍

发布日期: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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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适龄妇女 “两癌”检查项目政策介绍

一、项目实施背景和意义

依据原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印发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工作的通知(鲁卫妇幼字〔2018〕12号)、《淄博市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淄卫字〔2021〕21 号)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强化我县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扎实推进“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全面打造健康高青。

二、项目目标

(一)按照妇女常见病防治三年一计划周期,推动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确保2021年、2022年全县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覆盖率分别不低于81%、83%,后期覆盖率要求不低于省里同期要求。

(二)“两癌”检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业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三)逐步提高适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0%9以上。

(四)宫颈痛早诊率达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60%以上。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95%以上。

(五)掌握全县适龄妇女“两癌”和妇女常见病患病情况,并对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研究。

(六)探索适合基层的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的“两癌”防治长效机制。

三、项目检查对象

高青县35-64岁的城乡适龄妇女。

四、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TCT)检查。

3、阴道镜检查:对妇科检查发现宫颈异常改变或触血、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规范地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临床乳腺检查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

2、乳腺X 线检查:对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可疑者(BI-RADS分级0 级以及3 级及以上)进行乳腺X 线检查。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 BI-RADS 分级 4 级和 5级、X 线检查 BI-RADS 分级 4 级和 5 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4、对乳腺 X 线检查 0 级和 3 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五、组织实施及工作流程

目标人群选择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对照“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标准、任务数,按上级相关规定落实,检查人员数不能重叠,切实按照方案要求尽早、及时完成任务数量,创造条件为服务对象检查带来便利,确保每年任务数量在当年度结案,避免延续到下个年度。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高青县妇幼保健院为高青县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镇(街道)卫计办为项目目标人群组织机构。

六、经费管理

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标准为128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共同承担。市级财政对高青实行定额补助30万元。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两癌”项目完成情况协调县财政局落实好配套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落实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政策介绍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减少残疾发生,提升人口素质,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淄卫函〔2021〕1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叶酸发放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明确项目对象及工作目标

为高青县常住人口,准备怀孕的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提高体内叶酸水平,降低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三、规范并简化叶酸发放和登记流程

1、在婚前保健、婚姻登记、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工作发放叶酸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一次性向准备怀孕的妇女发放足量叶酸,并将发放情况按户籍反馈至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领取叶酸的妇女,利用各种方式了解并填写《淄博市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服用情况登记表》,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自行购买服用人群一并纳入报表,提高服用率,发挥项目作用。

2、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进行随访,督导其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

3、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指导其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4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高危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记录以及各村及服务站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