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3-53752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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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医疗救治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启动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首诊医师立即向相关职能科室报告,由相关职能科室启动本应急预案: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4、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职业中毒以及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治疗和发生其他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接上级行政部门指示承担医疗救援防控工作等。

二、灾情判断: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救治事件分为一级事件(特别重大)、二级事件(重大)、三级事件(较大)和四级事件(一般)四级。

1、一级事件: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引起市级以上政府高度重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二级事件: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引起市级政府重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三级事件: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引起卫生局重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四级事件:一次事件出现7人及以上的群体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可能出现现场秩序混乱、拥挤、惊慌失措,医务人员人手不够,床位不够,医疗器械设备及药品不够等诸多问题。受伤患者具有数量多、伤情复杂、病情变化快、死亡率高、并发症多,易漏诊等特点,故需全院多部门多科室协调、合作,争分夺秒的对患者进行有效地救护与处置,为后续治疗赢得时机,对提高救治率具有重大意义。

三、组织机构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领导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任务,并负责与上级的动态联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专家组

职  责:参与并指导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组

下设创伤应急、中毒应急、其他应急三个方面的院内救治队和院外救治队,共6个队伍,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和增援救治工作。发生各类事件时由相关救治队的第一梯队执行任务,第二及第三梯队依次增补。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报告程序

(1)我院“120”调度室接到烟台“120”调度中心命令,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须立即派出第一批救护人员及一线急救车前往现场,同时电话报告急诊科主任及护士长。

(2)急诊科值班人员接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患者,接诊医师立即电话报告急诊科主任,接诊护士立即报告急诊科护士长。

(3)急诊科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医务部(非正常上班时间向总值班报告,下同),医务部(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通过微信群发布方式,抽调院内、外创伤应急救治队第一梯队队员及救治专家组成员,同时向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医院应急办公室报告。

(4)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告后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并按规定上报院长和卫生局。

2、救治流程

(1)应急救治队或救治专家组成员立即赶赴急诊科或指定地点(在岗人员10分钟内、不在岗人员15分钟内),听从指挥,参与救治。

(2)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立即部署急诊救治工作并15分钟内到达急诊科。

(3)医务部主任(总值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必须15分钟内亲临院内抢救现场,指挥协调救治工作。

(4)先期急救人员到达院外事件现场后,立即进行必要的评估,做好现场紧急救护,并向“120”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情况、伤病员人数,基本病情。验伤标志要求一律系在伤病员左上肢(黑色——死亡;红色——危重;黄色——中度;绿色——轻度)。“120”急救人员及院外应急救治队员,按照伤病员病情危重程度,危重伤病员优先抢救,做好院前急救工作,迅速送往院内抢救。

(5)院外应急救治队第一梯队队员集结完毕,由急诊科主任带领赶往事故现场。

(6)领导小组或医务部主任(总值班)根据“120”调度室现场信息反馈,与医院应急办公室共同做好人员、场地、物资、交通、技术、药品准备,通知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输血科、手术室做好应急准备。

(7)领导小组或医务部主任(总值班)根据事故现场信息反馈情况,必要时抽调院内、外应急救治队第二、三梯队队员。

(8)第一批伤病员到达急诊科后,急诊科及院内应急救治第一梯队队员立即展开救治工作。

(9)病情危重,救治困难,由医疗救治专家组参与指导救治。

(10)院内应急救治队根据伤病员病情进行合理分流,尽快收入相应病区救治,危重病人优先收入重症医学科或各监护室。

(11)如遇伤病员人数过多或情况极其严重,超出我院全院救治能力,在积极救治的同时,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向院长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五、应急处置后举措

1、急诊科负责将本次突发事件救治情况初步汇总,救治结束后立即书面(含电子版)上报医务部。

2、收治伤病员的科室负责患者的进一步救治工作,并在24小时内将伤病员基本情况、目前伤情、下步治疗方案、预后等情况书面(含电子版)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组织相关参与抢救人员对本次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根据规定报卫生局。

六、组织纪律

(1)全院医务人员必须听从救治工作组指挥,全力以赴抢救病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不得无故缺席。

(2)对危及生命的病人,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相关诊疗科室,对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应优先检查、诊断和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或延误抢救。

(3)急诊科当班护士负责来院伤员的统计登记,对所有伤员进行详细的登记姓名、年龄、性别、单位、出事现场地址、进入急诊科时间,伤员最后的去向。

(4)原则上一个病人由固定的一个医生和护士负责,参与伤病员抢救、检查、治疗、收治的全过程,直至伤病员被妥善安置。

(5)对病人的救治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优先处理急、危、重症患者。

(6)如遇病区床位不够,由医务部(或总值班)负责协调调度,护理部协助,各病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医院所有病区全力配合,救治伤员。

(7)参与救治医务人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故不能到场者,按照本科室紧急替代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