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高城中心卫生院分级诊疗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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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4-545134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双向转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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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院名称及联系方式 |
高青县高青县高城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0533-6315027 |
高青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533-696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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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的服务内容 |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卫生室,由卫生室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卫生室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向医务科报告后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
办理流程 |
一、签订转诊协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逐级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明确转诊流程、技术支持以及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二、签署转诊同意书 符合转诊指征的,确定转诊后,医患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知情同意书。 三、填写双向转诊单 医疗机构在上转、下转前,均需填写双向转诊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例时应提供前期诊疗信息;上级医院下转病例时应提供检查结果、后续治疗方案及康复指导。 四、全程管理 医疗机构必须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做好转出、转入登记,并做好相关信息反馈。 |
医联体业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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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
高青县高城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0533-6315027 |
高青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533-696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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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业务合作的专家介绍 |
王雷:神经内科主治医师, 擅长神经系统脑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疾病、睡眠障碍、癫痫等疾病的诊治。 |
医联体业务合作的服务内容 |
1.实现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建立医共体信息中心,向卫生室延伸检查检验等服务并推行结果互认,实现心电影像、检查检验、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互联互通,逐步开展远程诊疗。 2.基层首诊、分级诊疗。通过医联体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行基层首诊制。制定医联体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实现分级诊疗。定期沟通协调,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
医联体业务合作的服务流程 |
专家接诊→评估患者→患者符合指征需转诊到上级医院→报告负责人→转诊到上级医院→安排患者住院或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