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黑里寨中心卫生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5-55205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黑里寨中心卫生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发布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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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黑里寨中心卫生院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一、重大医疗抢救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发生突发性医疗事件,先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告医疗部、带班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同时根据院领导指示由应急办将相关信息上报主管部门,并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

二、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医疗部、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请示处理意见并按院领导的意见处置相关事项,同时根据医疗部安排,通知医院救援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并由应急办将相关信息上报主管部门。

三、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带班院领导或分管副院长,决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同时上报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场保护、抢救、疏散等工作,并将突发事件基本信息,由应急办报主管部门。

四、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件:

根据事态发展的情况报告分管副院长(带班副院长)及主要负责同志,并按领导指示通知相关职能科室及时到位并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在事件处理完后由应急办报主管部门,完善事件处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