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唐坊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2-52685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唐坊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信息

发布日期:20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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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行政管理

1.在医院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逐步改善本辖区居民卫生健康状况。

2.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辖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3.负责本辖区卫生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4.承办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

1. 承担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健康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健康体检,开展健康指导,进行健康管理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健康体检

10. 负责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对本辖区内发现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按规范要求进行管理。

1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儿童按规范要求进行中医药管理

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2.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

3.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四、重大公卫项目

1. 负责育龄妇女的分类管理,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

2. 避孕药具的宣传与发放,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及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3. 叶酸项目的发放、优生优育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