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唐坊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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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2-52685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一、卫生行政管理
1.在医院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逐步改善本辖区居民卫生健康状况。
2.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辖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3.负责本辖区卫生室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4.承办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
1. 承担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健康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健康体检,开展健康指导,进行健康管理。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健康体检。
10. 负责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对本辖区内发现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按规范要求进行管理。
12. 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儿童按规范要求进行中医药管理。
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2.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
3.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四、重大公卫项目
1. 负责育龄妇女的分类管理,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
2. 避孕药具的宣传与发放,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及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3. 叶酸项目的发放、优生优育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