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常家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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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2-52969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一)基本流程。上转实行逐级转诊制度,下转实行能力转接制度。我院与县人民医院成立医共体单位,县人民院为我院转诊医院,转诊预约专线电话0533-7057801。
(二)上转流程。村卫生室接诊需要转诊的患者,或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发现需要转诊的管理对象,必须转诊到我院;我院接诊需要转诊的患者,必须转诊到上级协议机构;上级机构无法诊治的疾病,需要转诊的患者,由牵头医院转诊到省市级协议定点医院。
(三)下转流程。下转包括下级机构有收治能力转诊和住院患者分段治疗转诊两种情况。
①下级机构有收治能力转诊。上级机构在接诊下级机构有能力诊治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应转诊到下级机构。
②住院患者分段治疗转诊。在省市级或县级医院治疗的住院患者,在病情稳定后,符合下转条件的,可以转诊到下级机构接受继续治疗。
(四)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不需转诊。但在出院前须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①常住外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外地居住证或社保卡或工作证明或长期租房合同等能证明长期居住在外的资料)可在常住地就近选择当地二级公立的或三级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②急危重症患者可按就近的原则直接到三级或二级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