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诉途径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5-53879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诉途径

发布日期: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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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程序

1.办公室接待投诉人员,了解投诉问题;由办公室牵头被投诉科室、人员配合,了解投诉问题产生原因,促进双方友好沟通,力求解决投诉问题,一周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难以解决逐级征求领导及主管部门意见。

2.受理投诉举报人当面投诉举报,应分别单独进行,做好笔录;受理电话投诉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必要时可以录音;对投诉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办理。 

3.属于受理范围内的:情节较轻的直接调查处理;情节较重的移交县监察局调查处理,可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告知投诉举报人向有关单位反映;对于其中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事项,可以协助投诉举报人联系受理单位或报告有关领导后再处理。 

4.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有任何建议或意见都可投放到我中心大厅意见箱,或者拨打投诉电话 0533-6962197。

地点

山东省高青县高苑路12号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3:30-17:00

联系方式

0533-6962197

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地点:高青县清河路9号综合办公楼8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方式:696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