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黑里寨中心卫生院行风建设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2-52685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黑里寨中心卫生院行风建设

发布日期:20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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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依据《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法定处罚处分情形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予相关人员或科室中止或者终止医保结算、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暂停处方权或者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措施,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等措施,对有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理;依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措施,由所在单位依法作出处理。

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九项准则》行为多发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黑里寨中心卫生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院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持续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

由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医德医风考评工作,下设办公室为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党委办公室主任任主任。

  三、考评范围

医生、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窗口科室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评人员)。其中:

1、工作年限不足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度考评;

2、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度考评;

3、调动、提拔不超过半年的在原科室进行考评;

4、病假、产假等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度考评。

  四、考评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院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记入医德医风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

参评人员各自根据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

在参评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民主管理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进行评价。

(三)医院评价

由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参评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医风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六、考评结果及应用

(一)考评等次

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在本科室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二)参评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参评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医风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1、受到12345、满意度调查、电话、现场等渠道实名投诉,一经落实为有效的;

2、发生“零容忍”事件的;

3、因服务态度问题引发纠纷,扰乱就医秩序的。

(四)参评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医风考评时应当适当加分,加分控制在5分以内:

1、在抢救、救灾等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

2、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行为受到赞扬的加1分;

  3、被评为市级以上等级先进工作者、劳模加3分,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加2分;被评为区级先进工作者、劳模加2分,区级“五一”劳动奖章加1分;

4、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3分。

(五)考评结果应用

1、考评结果公示为5个工作日,期间无异议即可生效;

2、考评结果与参评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3、医院年度考核时,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

  本方案自2019年12月23日起执行;原《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实施方案》(历医发2013第2号)即行废止。

黑里寨中心卫生院医院医德医风考评表

科室:              姓名:             时间:              

考评内容

分值

自我评价

科室评价

医院评价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5

 

 

 

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5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5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5

 

 

 

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5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5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5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5

 

 

 

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

 

 

 

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

 

 

 

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5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5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5

 

 

 

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相关规定。

5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5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5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5

 

 

 

小计

 

 

 

 

扣分

 

原因: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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