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常家中心卫生院投诉处理程序及投诉渠道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2-528163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6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常家中心卫生院投诉处理程序及投诉渠道

发布日期:20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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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常家中心卫生院医疗投诉处理程序

为了及时处理医疗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中心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我院医疗投诉监督电话,中心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其它职能处室受理的医疗投诉,对接具体负责部门。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临床各科室为医疗投诉接待处理一级科室,科主任为负责人。临床科室无法处理的应交由医患沟通办公室继续处理。

医务部下辖医患沟通办公室,负责具体接待、受理、调查、处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因我中心医务人员在为其提供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医患沟通办公室笔录。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医患沟通办公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中心《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医患沟通办公室应建立投诉记录本,安排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告知医患沟通办公室做好处理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医患沟通办公室,医患沟通办公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1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3、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医患沟通办公室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4、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原则上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 

5、医患沟通办公室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6、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学术委员会讨论,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7、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者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8、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9、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0、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中心有关规定、国务中心《信访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医患沟通办公室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7、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8、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9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青县常家中心卫生院投诉渠道 

    

一、投诉处理程序:

1、投诉由医院分管负责人接待工作。

2、接待者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进行记录,并告知答复时间。

3、将记录交给科室讨论,并由科室写出定性结果于2日内交回交负责人。

4、一周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有不同意见,同时告知其它解决途径。

二、投诉地点:院内意见箱(各楼层、病区)

三、接待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四、接待地点:院办公室 

五、24小时投诉电话: 

   6991411(白天)   13583373122(夜间)

六、联系方式:0533-705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