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2024年处方检查工作计划及检查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4-54324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2024年处方检查工作计划及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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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处方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提高处方合格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处方管理,规范医师处方开具,提高处方合格率,规避风险,促进合理用药。

  二、检查计划和内容

  (一)加强协调合作,明确管理责任

  明确局医政医管科作为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的牵头部门,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大队等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各司其职。

  (二)建立并完善处方审核与处方点评技术支撑体系

  1、推行临床药师制度,下派临床药师到临床一线从事合理用药指导工作。 

  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处方管理。加强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抗肿瘤药物和抗菌药物实施处方权限管理。

  (三)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和疫情下慢病长处方管理。

  1、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经注册的职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职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麻醉药品开具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相关规定执行。慢性病处方疫情期间为3个月常用量。

  2、各医疗机构应明确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限,各级医师要严格管理自己的应用权限,坚决杜绝冒用、代用等违规应用的现象。

   ()加强处方重点环节管理

  处方开具严格掌握使用各类药物的指证,尤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

  (五)加大门急诊处方及住院医嘱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1、门急诊处方合格率、住院医嘱合格率逐步提升,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符合国家标准。

       (六)时间安排

1—2月:整档,培训,梳理协管上报信息及投诉举报信息,对无证行医巡查。

3—5月:对诊所、门诊部、口腔诊所等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传染病综合执法检查。对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6—9月:对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医院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处置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完成全年双随机监督工作。

10—11月:对第1轮监督中存在问题较多的诊所、门诊部、口腔诊所、卫生室、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

12月:无证行医巡查,总结全年工作。

  三、检查方案

  ()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

  各医疗机构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处方问题,严格落实临床处方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认真总结经验,促进持续改进

  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将处方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三)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

  医师和药师要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四)落实门诊处方点评制度

  1、组织实施处方点评,重点检查急诊科抗菌药物处方,抽查质子泵抑制剂、抗肿瘤药物、麻醉药物、中成药、人血白蛋白、激素类药物、中药饮片、国家基本药物的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

  2、根据点评结果,对处方合格率低的医疗机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医疗机构年底考核重要依据。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4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