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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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2-530156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即日起将下列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高青县(1个)
芦湖街道银岭世家30号楼1单元
高新区(1个)
四宝山街道中德·奥林新城21号楼4单元
经开区(1个)
南定镇晴照园小区9号楼2单元
高青县、高新区、经开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风险区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