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博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2-53015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0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淄博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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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新增高风险区

张店区(10个)

马尚街道金石绿城92号楼1单元

房镇镇乾盛·慧泽园4号楼2单元

房镇镇积家村15号楼2单元

房镇镇于营村南区B2-3单元

房镇镇方正·凤凰国际6号楼2单元

房镇镇方正·凤凰国际11号楼1单元

房镇镇宏程誉园10号楼3单元

体育场街道潘南东路16号院1号楼1单元

体育场街道阳光馨园7号楼2单元

体育场街道杜科新村35号楼1单元

即日起,将上述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1个)

方正凤凰国际西区1至2号楼

高新区(1个)

四宝山街道魏家社区33号楼

经开区(1个)

沣水镇南沣村41号楼4单元

12月3日0时起,将上述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风险区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