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0-53293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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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近年来,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狠抓内涵建设,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很大提高,受到社会各界及病人的拥护和好评,社会信誉很高,吸引了全市及外省市部分地区的患者,致使病床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病人“住院难”问题严重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医院不得不采取加床措施,加床率不断上升,且就诊住院条件较为落后,严重影响了病人的住院治疗,同时由于病房紧张,临床及业务科室无法增加,医院业务发展受到阻碍。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主要诊疗特色为精神障碍患者的诊疗、康复。业务范围面向全县近 40 万人口。现病房建筑为平房结构,绝大部分是由 80 年代所建病房改造而来,部分病区建于 2009年。设置病房 20 间,开放床位 120 张,长期住院患者稳定在 90 人左右,空间狭小、拥挤。敏感时期和时段还要开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绿色通道,预留床位用于紧急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确保随时送达、随时接收。经过基层医疗机构的新一轮全面筛查,筛查出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628 人,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1628 人,其中有肇事肇祸倾向的 317 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应该进行强制住院治疗,集中管理,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精神卫生中心规模较小、配套设施不完善、病房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基础设施的陈旧制约了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影响了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率、确诊率和治愈率,造成大量的病患流失,严重阻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和长远发展,导致仍有部分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流落于社会,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较大隐患,增加了对社会的潜在危害。

总之,该项目的提出是符合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政策,较好地解决高青县精神卫生医疗条件不足问题,还能改善和提高医疗基础设施水平,解决特殊人群就诊、住院、取药不便的困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使城市建设更加完善合理,有利于促进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推动高青县精神卫生防治水平的提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精神健康,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一、开展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

(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4〕第 149 号);

(四)《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五)《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

(六)《JCI 国际医院管理标准》;

(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八)《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2015—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 号);

(十)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

(十一)《高青县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30》;

(十二)省市建设工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十三)建设单位提供的经济技术资料。

二、高青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设计规模

根据各医院建设标准,并结合业务量预测、当地政府、医院的实际情况、地形特点、门诊使用的情况,确定设计规模为医院总床位300张。该项目占地 36457 平方米(合 54.69 亩),总建筑面积 19339 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 9878 平方米,新建门诊病房楼 综合楼(含门诊、急诊、医技、病房)和附属用房,辅助建设污水处理、医院信息化、放射科手术室和医用氧气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主要为拆除现有四座旧楼,原址新建设康复中心、办公技室楼、住院楼、后勤服务楼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建筑面积 9461 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规模

根据《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6-2016)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规定,精神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精神卫生资源和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床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控制指标为:70-199床:58m2/床;200-499床:60m2/床;500床及以上:62m2/床。

根据医院等级及近几年床位使用情况,本项目共设置封闭及开放式病房床位共300张,按照“200-499床”范围的床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控制指标60m2/床”计算,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达到18000平方米。

该项目占地364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27平方米。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表

序号

名称

总面积(m2)

数量(栋)

层高(米)

层数

构造

一期建筑

1

1#门诊病房综合楼

9670

1

4.0

7

框架

2

门卫、变电等配套建筑

208

1

3.2

1

框架

小计

 

9878

 

 

 

 

二期建筑

1

2#康复中心

3168

1

4.0

3

框架

2

3#办公技室楼

1989

1

4.0

3

框架

3

4#住院楼

3504

1

4.0

3

框架

4

5#后勤服务楼

800

1

4.0

2

框架

小计

 

9461

 

 

 

 

合计

 

19339

 

 

 

 

表3-2-2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用地面积

36457

平方米

54.69亩

总建筑面积

19339

 

 

1

一期建筑

9878

平方米

 

1.1

1#门诊病房综合楼

9670

平方米

 

1.2

门卫、变电等配套建筑

208

平方米

 

2

二期建筑

9461

平方米

 

2.1

2#康复中心

3168

平方米

 

2.2

3#办公技室楼

1989

平方米

 

2.3

4#住院楼

3504

平方米

 

2.4

5#后勤服务楼

800

平方米

 

容积率

0.53

 

 

绿地率

35

%

 

建筑系数

14.58

%

 

车位数

109

 

床位数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