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复印病历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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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3-53738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病历复印流程 | (一)住院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时间: 1、 归档病历:患者需要住院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须盖章),请出院7-10个工作日后到病案室办理。 2、 住院病历:住院期间提供的化验结果,病案资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员带领到病案室办理。 3、邮寄病历:为满足医保、新农合、商业保险报销等需求,我院为患者提供病历复印服务,但因为病案管理的要求,患者出院7-10个工作日后才能复印病历,为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模式,避免患者出院后为复印报销材料再次奔波折返医院,节省宝贵的时间和往返交通费用,我院特别联合中国邮政快递公司提供出院病历复印与特快专递寄递服务。 (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必须向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以及患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患者户口本、社保卡或出生证明、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户口本、社保卡或出生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其中新生儿(出生30天内)需母亲办理,提供母亲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等业务相关复印件、保险公司介绍信、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及工作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等业务相关复印件、保险公司介绍信、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及工作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申请人为公安、司法机关,提供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至少同时有两人进行采集)。先到医务科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
病历复印地点 | 门诊楼二东侧病案室 |
引导 | 门诊楼正门——一楼大厅右转——乘坐电梯或走楼梯至二楼——自行至二楼东侧病案室 |
收费说明 | 0.5元/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