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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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必须向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以及患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患者户口本、社保卡或出生证明、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户口本、社保卡或出生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其中新生儿(出生30天内)需母亲办理,提供母亲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的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住院结算单(或费用明细等)。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等业务相关复印件、保险公司介绍信、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及工作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等业务相关复印件、保险公司介绍信、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及工作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申请人为公安、司法机关,提供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至少同时有两人进行采集)。先到医务科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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