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木李卫生院复印病历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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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5-53766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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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流程 |
携带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家属来复印的要携带患者本人和家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于出院后15天后前往病房楼三楼病案室直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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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地点 |
病房楼三楼病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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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引路线 |
病房楼正门—楼大厅东边电梯--三楼病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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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
0.5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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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患者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2.代办人为患者复印病历时需带患者身份,代办人身份证及患者委托书,或持公检法,保险公司等单位的介绍信为患者复印病历。 3.复印死亡患者的病历时,须带死亡证明,代办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4.患者是儿童,家属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5.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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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