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木李卫生院复印病历须知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25-53766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高青县木李卫生院复印病历须知

发布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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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历复印流程

携带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家属来复印的要携带患者本人和家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于出院后15天后前往病房楼三楼病案室直接办理。

 病历复印地点

病房楼三楼病案室

 导引路线

病房楼正门楼大厅东边电梯--三楼病案室

 收费说明

0.5/

所需材料

1.患者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2.代办人为患者复印病历时需带患者身份,代办人身份证及患者委托书,或持公检法,保险公司等单位的介绍信为患者复印病历。

3.复印死亡患者的病历时,须带死亡证明,代办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4.患者是儿童,家属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5.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复印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