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医院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始终坚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拓宽医疗卫生筹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培育、发展和壮大民营医疗机构,完善全县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一、加大政策扶持
我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上规模的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在重点专科建设、技术准入、运行监管等方面享受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优化资源配置
大力支持民营医院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点或提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引导民营医院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专科,形成特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
督促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社会办医疗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在不断提升民营医院医疗水平的同时,引导民营医院加强行业自律,树立依法执业观念,规范民营医院的诊疗行为,加强民营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全行业有序发展。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将加强管理服务,强化民营医院诚信办医理念,切实履行对民营医院的监管职责,引导民营医院规范办医,营造民营医院发展的良好环境。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8日
存在问题:1、医保资金投入不足、纳入医保范围的项目不足2、专业领域待遇差别较大。在具体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较少考虑到民营医院,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学术交流等方面时常被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术团体遗忘。3、依法确立民营医院的性质和地位。目前民营医院的发展在许多方面仍缺乏必要的保障,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营医院的性质和地位。4、优化民营医院发展环境。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民营医院发展的引导功能。大力引导民营医院做大、做强、做精、做久。制定培育民营医院发展的扶持政策,确保民营医院切实享受和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民营医院的推介功能。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民营医院的监督作用。大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切实维护患者和合法经营的民营医疗机构的权益。
建议:1、政府尽快建立和完善与民营医疗机构相关的政策法规,使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其健康发展;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充分认识民营医疗机构是现行医疗市场的组成部分,全面优化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环境。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资金贷款等政策上一视同仁;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卫生全行业管理,在机构和人员执业标准、医疗机构评审、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等同等对待民营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市场准入机制、预警机制和退机制,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督力度,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各种行为。
2、加快发展民营医院,不仅是转变卫生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有效途径。
3、民营医院在补充公办医疗资源不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方便患者就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县民营医疗机构不仅占比少,而且普遍规模较小,还没有一家标杆性民营医院,政府如果能够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在土地、基建、设备、评级等方面给予补助支持,支持民营医院规模化发展。
4、规模民营机构开通门诊统筹,建立患者基层诊疗激励机制。确定优先对象和原则,重点选择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签约;提供便捷服务,吸引签约者;实行差别化报销政策,如签约对象利用基层服务报销比例可明显高于医院及未签约对象,签约对象住院可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
5、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都在持续增加,老年人医疗护理需求进一步加剧。推进医养结合是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途径。建议健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监管机制、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助推城市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