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推进东部城区医疗卫生系统延伸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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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张杰、张加玺
主办单位: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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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张加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东部城区医疗卫生系统延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历史条件制约,4家县级医院全部位于老城区,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原赵店镇驻地,难以辐射东部城区。目前该区域唯一的公立医疗机构为县二院承办的芦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余均为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近年来,针对东部城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医疗资源供给相对不足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会同芦湖街道、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结合县域卫生规划,相继研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和工作谋划。

截止目前东部城区的医疗资源供给,主要采取以下途径:一是支持规范社会资本办医。在个体诊所、中医诊所的备案审批上,重点向东部城区进行倾斜,并加大对友好医院等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目前学府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在天兴书院顺利开诊;二是链接下沉优质医疗资源。结合“健康社区”建设和“健康为民 百场行动”,积极引导县级专家到芦湖街道各社区定期开展健康巡诊、中医适宜技术体验、健康讲座等活动;三是做实做细居民健康管理。依托芦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开展65岁及以上老人免费健康查体、慢性病患者管理等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慢病自我管理能力。同时,按照2025年计划安排,指导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东部城区(初步选址魏堡村,建议选址寨子村)高标准建设一体化村卫生室,逐步推动街道医疗资源向东部城区延伸。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芦湖街道、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单位密切沟通,本着实事求是、群众至上的原则,用心用情做好医疗健康服务,积极稳妥开展调研探索,确保优势医疗资源持续流入东部城区,让广大居民享受到均等化、高品质的健康服务。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8日

随着东部城区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东部城区现有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服务能力也有待提升,难以充分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建议:一是建议在东城区现有医疗机构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通过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起覆盖广泛的基础医疗服务网络,以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二是充实现有医疗机构的设施配备,加强医疗设备更新和维护,确保医疗服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安全性。三是通过提供优质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机会,吸引县级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进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同时,加强对现有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让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各司其职,高效协作,同时,推行网上问诊,市具社区联合会诊等在线医疗服务,提高医疗卫生系统运行效率。五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升东部城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确保在紧意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支持,保障公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