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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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08487/2024-544365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1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高青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提高群众对我县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现设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
(一)全县居民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予以反映:
1.电子邮箱:gqxwjjbgs@zb.shandong.cn;
2.电 话: 0533-6961556;
3.当面提交意见建议书面材料。高青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科(高青县清河路9号7楼)受理时间: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在收到电话或信件后将及时予以解决或回复。
(二)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县中医药服务情况给予评价,扫码参与问卷调查,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