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标题: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MB28608487/2019-164268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卫计局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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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556;传真:0533-6961556;电子邮箱:gq6961556@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条例》及市、县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宣传科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部门决算公开等10类。

领导信息1条,内容为《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局领导通知分工工作的通知》,部门工作动态15条,资金信息1条,内容为《2018年度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及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5条,医疗卫生信息2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工作场所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逐步推进建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