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信访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956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信访局

解读《高青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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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青县信访局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高青县信访局根据信访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报告。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7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67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

三、编制目的

高青县信访局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旨在以政务公开为引领,利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高青信访”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公开信访工作新动态,以便广大市民知晓更多信访信息。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

2020年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

1.信访相关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公开了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方面,2020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高青县信访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