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信访局
标题: 高青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9547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信访局

高青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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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12;传真:0533-6967112)。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我局明确由分管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负责部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汇总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照指南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公开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各科室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局分管领导最后把关等多道审核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1.深入推进优化服务工作,公开机构职能情况,如职责任务清单、机构职能等内容。

2. 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0件。

3.主动公开财政信息。通过高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高青县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和2019年度高青县信访局部门决算。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五)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六)监督保障

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强化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及时迅速纠正公开内容错字、漏字等问题。积极参加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紧跟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变化,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确保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升自身工作水平,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增强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