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信访局

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

本机关重点业务工作、重要工作事项等内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高青信访”(微信号:gaoqingxinfang)。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112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7112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112

传真:0533-6967112

电子邮箱:gqxxf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12;传真:0533-6967112;邮箱:gqxx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信访工作特点和规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以政府信息高质量公开全面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制定《高青县信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量239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渠道公开信息197条。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审签,发布解读材料2篇。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开展社区走访活动,宣讲信访工作条例,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疑惑。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登记、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工作,保障各环节规范畅通。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工作实际,优化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因工作实际发生变动的政府信息及时修改完善,清理失效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更新等机制,在公开网站发布信息之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查”后发布各项信息,落实三级审查制度,真正做到了严把关、高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高青信访”微信公众号,开设“网上投诉”栏目,将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展到线上,积极开展在线交流,密切与群众沟通交流,以便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呼声、受理群众咨询诉求,让群众不出门就能知晓信访政策,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高青县档案馆设立线下查阅点方便群众线下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增职能配置栏目,梳理机关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信息。在县群众接待大厅,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栏等,及时公布县领导每月接访计划公告、《信访工作条例》要点等重要信息,运用多种形式丰富完善公开内容,推动信访工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不断完善人员机构设置,明确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围绕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学习等开展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大多以发布工作动态为主,机构职能、信访政策、业务工作等领域信息公开较少,且有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政务公开培训效果不明显,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要求仍然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做好“高青信访”微信公众号建设,定期更新发布原创信息,借助新媒体平台,公开信访政策15条,并对机构设置及其他业务工作进行了公开,提高了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方式,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一周,详细学习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公开标准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主动公开基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和标准要求,提高了培训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按级负责”原则,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大力宣传信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依托“高青信访”微信公众号,每月月底前公开发布下月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公告,常态化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坐班接待群众制度,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公开责任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开设“网民投诉”专栏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信访投诉渠道,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移动端信访普及率,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更快捷地查询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12;传真:0533-6967112;电子邮箱:gqxx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高青县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政务公开网站、“高青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部门会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数量106条,比2021年增加了5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34条信息,比2021年增加1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纸质渠道公开了72信息,比2021年增加36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开展信访法规集中宣传等活动,向群众解读信访法规政策,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有序信访的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程序及相关工作规范。在制发公文过程中,严格履行填写发文稿纸手续,逐级审批。对应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公开发布,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审批制度,确保敏感、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下载等服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实行动态更新调整。修编了《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和群众需要,丰富完善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进一步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优化“高青信访”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栏目设置,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县信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根据分工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时完成政务公开月度、阶段性整改。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人员机构设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严格执行《高青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分别于5月、9月召开县信访局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明确科室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工作人员的公开工作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科室间配合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工作未能落到实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机关“每周一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规范,重点针对性开展培训。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和工作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调整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联系方式;修编《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监督救济渠道等信息;完善机构人员设置,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是严格落实县政府政务工作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民生关注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每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聚焦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服务质量。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多次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及政务公开中常见问题等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的讲解,进一步提升部门工作人员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显新成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使其内容多元化和优质化,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平时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作为评选红旗科室重要指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信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12;传真:0533-69671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信访信息公开制度,对信访信息公开进行规范管理。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科室非涉密信访信息公开进行部署。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方面,按时公开高青县信访局机构职能、高青县信访局职责任务清单等。部门文件方面,主动公开单位人事任免文件。财政预决算方面,按时公开2021年高青县信访局预算和2020年高青县信访局决算信息。重要部署执行方面,每季度按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开展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发放《信访法规明白纸》《信访条例》、环保袋等宣传资料,认真解答相关问题,讲解《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了信访法律知识,强化了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有序信访的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公开事项范围,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同时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确保其不涉密。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清理失效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修编了《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主体。按时维护“高青信访”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首页开通“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栏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人员机构设置,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2021年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围绕政务公开新形势、政务公开是什么、公开什么、怎么公开等方面作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三是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强化领导职责,责任落实到人,逐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嵌入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途径、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规定,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和工作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调整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联系方式;修编《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监督救济渠道等信息;完善机构人员设置,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在微信公众号“高青信访”开设留言功能,及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建议。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12;传真:0533-6967112)。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我局明确由分管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负责部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汇总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照指南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公开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各科室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局分管领导最后把关等多道审核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制定了《高青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1.深入推进优化服务工作,公开机构职能情况,如职责任务清单、机构职能等内容。

2. 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0件。

3.主动公开财政信息。通过高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高青县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和2019年度高青县信访局部门决算。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五)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六)监督保障

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强化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及时迅速纠正公开内容错字、漏字等问题。积极参加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紧跟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变化,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确保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升自身工作水平,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增强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信访局综合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12;传真:0533-696711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信访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县信访局明确由分管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负责部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汇总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县信访局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信息保密审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及时维护网站,畅通公开渠道。积极响应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有关工作要求,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7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政府采购

1

528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还需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

2020年,县信访局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统计数据含1个局所属事业单位。

 高青县信访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