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评审工作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MB28522908/2023-54176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评审工作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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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了《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评审工作规定》(高行审〔2023〕27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现场勘验评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与质量,避免多头勘验、重复勘验和违规勘验等现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通过综合调度、统一管理,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运行规范、高效、有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决策依据

《现场勘验评审事项目录清单》

三、出台目的

加强审管衔接。强化部门协同,实行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现场勘验结论及时推送主管监管部门,便于后续监管,确保审批监管不脱钩。

四、重要举措

(一)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到相关业务窗口按照办理事项许可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提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二)受理现场勘验任务。当申请事项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时,现场勘验申请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将现场勘验评审相关材料推送至现场勘验科,现场勘验科收件并对材料进一步审查。经审查现场勘验材料不齐,及时反馈补充;依法不需要现场勘验评审的,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提供前置勘验服务。申请人申请办理涉及场所布局、功能分区、消防验收等现场勘验要求较高的民办培训学校、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等11项审批事项,现场勘验科工作人员提前介入、精准指导,在项目立项、许可材料受理阶段提供前置服务,通过提前告知勘验标准、提供现场布局参考模板、帮助设计场所功能区等方式进行前置勘验,减少企业群众后期场所整改成本。

(四)开展精准勘前指导。创新线上服务模式,提供微信VR实景“样板间”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手机关注“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搜索进入食品或药品“全景化勘验”VR空间模型,即可自行掌握现场核查标准;公布勘前指导服务电话、设立微信服务群,提供“视频预审”服务,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咨询需求。提升线下服务质效,实行预约上门服务,提供现场“预勘验”指导,“一对一”“手把手”帮助企业群众达到勘验标准要求。

(五)分配现场勘验任务。现场勘验科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要求确定现场勘验时间、地点、路线、车辆和内容,进行联合勘验的,现场勘验科及时联系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现场勘验小组;明确一名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六)组织现场勘验。按照《现场勘验工作流程图》规定程序,现场勘验评审工作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现场宣读廉政纪律,严格按照核查表内容逐项核实,填写勘验记录,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勘验现场的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出具《现场勘验评审报告》。

(七)推送报告。现场勘验科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现场勘验评审报告》推送至行政许可事项业务科室,并及时将记录评审现场勘验情况的文字、图片及其他形式的文件按照归档范围收集齐全,进行整理、汇总、立卷、归档。

五、关键词解释

1.“现场勘验”:负责现场勘验、核查,牵头建设专家库和组织实施联合工作

六、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人:王成

联系方式:0533-6983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