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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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4-544215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4月15日,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了《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预案处置方案》(高行审〔2024〕7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平安政务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急预案处置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出台目的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形成“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维护稳定”的方针,把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全系统安全和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一)成立组织机构。对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由胡小青同志担任组长,帅岭燕同志担任副组长,张行鹏同志为指挥组联络员。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开展事故救援及事故善后工作,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的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发生情况等职责。指挥组下设3个小组,分别为现场救援小组、后勤保障小组、通讯联络小组,各小组在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工作。
(三)做好应急响应。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响应措施进行处置。在超出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处置能力范围时,报高青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
(四)快速上报情况。涉及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无论是发生在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还是在其它地方,都要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组成员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各类突发性事件。现场救援小组、后勤保障小组、通讯联络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职责。了解详细情况后,通讯联络小组要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向高青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妥善处理对策。在处置安全性突发事件时,安全事件应急指挥组要服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统一调度,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本级。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工作人员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六)按时答复处理。根据处理方案,服从安排,严格按政策答复,在处理过程中,不能发表带有倾向性和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言论。
五、关键词解释
1.自然灾害:地震、火灾、洪涝灾害等。
2.事故灾难:各类设备安全事故,网络和系统故障等。
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社会治安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六、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人:付力飞
联系方式:0533-698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