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7号
0533-6967921
256300
gqxajj@zb.shandong.cn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主要领导
其他领导单位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的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地震等行政执法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地震监测预警、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及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县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3.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5.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17.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8.代县政府管理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
19.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0.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1.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县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安全生产基础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挂风险灾害防治救援科牌子)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监督险坝处置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指导地震灾害预防。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地震异常调查核实工作。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
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高青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
3.承担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开展对委托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交流。
4.负责安全生产方面举报、投诉的受理、查处和回复等工作。
5.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参与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联合执法。
6.接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亡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8.协助做好各类评比表彰活动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审核。
9.承担局党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高青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
1.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和救援力量协调工作,参与编制全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收集、调度和各类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3.承担全县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建设,承担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承担县级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专家保障服务工作。
4.承担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工作,建立完善救援装备储备和调运机制,承担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统计普查保障服务工作。
5.承担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应急指挥、融合通信、监测预警的有关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地震速报和震情会商工作,承担地震异常调查核实和震后现场考察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地震监测台站和前兆台站运行维护工作。
7.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救援信息化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室外会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8.完成县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